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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住公平投标的“生命线”架好公正招标的“高压线”

发布日期:2022-03-24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量:727

20216月,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布了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》。这是近年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也是现代国家维护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职责所在。《实施细则》的颁布给市场健康发展作了关键指示,市场经济将始终坚持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的原则。

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竞争是公平的,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企业的优胜劣汰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( 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 系统阐述了公平竞争制度逻辑架构,强调“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,完善公平竞争制度”、“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,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”等。可见,公平竞争制度是一个包含竞争性政策、公平竞争审查、公平产权保护等一系列制度在内的制度集合,是以竞争政策为前提,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为基础,以公平竞争监管为保障的制度体系。

目前,各地政府主管部门都在积极培育有形建筑交易市场,要求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交易都要在政府监管的有形交易市场内进行,力求充分体现信息公开、交易公平、公正的招标原则。然而,在中国建筑市场上,建筑行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种类和等级繁多,可承包的业务范围也不尽相同,同类企业中又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。因此,在招标的时候,如何在体现公平的前提下优选出好的承包企业就显得非常重要;同时,一些地区的建筑市场发育还不十分规范,使得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存在问题。本文针对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一些看法和具体措施。

一、现行建筑工程招标中不利于公平竞争的表现

业内处于起步阶段,尚未形成标准化、系统性的竞标行为。在这种情况下,建设工程所开展的招投标会存在隐患。如投资方只注重结果,会倾向获取投资利益,而忽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。同时,也会诱发故意降低竞标价格、恶意竞争等--系列问题。由此,部分招标单位出示的招标价格和工程建设实际需求相背离,在工程建设末期,会出现不正当手段追加费用的行为,不仅降低建设工程行业招投标的公信力,也影响持续性发展目标的落实。

另外,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存在市场供需不稳定现象,会逐步对工程造价成本进行控制。实施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,部分客户难以完整、客观地出具工程建设的所有报价,由此导致工程招投标发生违背行业原则和规定的事件。

二、加强招投标文件的监督力度

要维护建设工程招标市场中的公平性,需要有监督人员干预,严格监督招投标行为,避免出现透露底标的情况。构建公开化的投诉体系,依靠大众力量实施监督,使得招投标企业具备一定的透明度。

招标文件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。招标企业通过招标文件对自身的招标需求等信息进行公布,投标企业通过招标文件了解招标信息,为其投标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,招标文件是两者建立沟通合作关系的桥梁。由此可见,招标文件对建筑工程有序开展具有重要作用。在招标环节中,相关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和建筑工程特点,对招标文件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,并加大文件审核力度,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奠定良好基础。招标环节的工程造价控制直接影响整体建筑工程成本控制,能对工程造价预算的合理性进行综合性审核与评价,合理控制工程投资,减少成本投入,提高企业经济效益。要对招标文件编制过程、内容等进行全过程监督,保障文件编制的规范性与标准性,满足施工规范性要求,确保其可行性。

此外,要严格管理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,明确划分具体的建筑分项工程任务责任,合理分配各个施工环节的责任。并结合建筑工程的具体特点,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工期、成本等实施规范性标注,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避免延误工期导致造价成本增加的问题出现。同时,要规范性管理建筑市场,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全方位监督管理,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,对违法违规的招投标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。

三、完善评标机制

制定科学合理的评标制度,保障招标工作规范开展,确保招标活动的规范性,为招投标工程造价控制提供依据与保障。制定严格的评标专家.管理制度,选择具有较高资格认定的评标专家参与评标工作,并对其开展专业化、系统化培训。通过考核的专家才能参与评标活动,并对其专业技能水平进行综合性评级,形成评价档案进行统一管理。如果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专家,需要及时更换和补充。

在对评标专家进行选择时,要执行规避制度,避免项目管理监督人员参与评标活动。要结合具体情况,明确评标标准,并采取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,保障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,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与质量。现阶段最为常用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标法和最低投标价法。前者应用过程中要求相关企业对招标文件开展全面研究分析,确保其满足施工要素需求,包含技术、材料、设备等方面的要求。

同时,要注重深入施工现场,对施工全过程展开全面勘察测量,保障施工周期、方案、环境、条件等的合理性。后者应用过程中需要招标单位对投标企业实施全面筛选,选择标价最低的企业,这种方式可以激励投标企业持续性优化施工技术、工艺和综合施工能力,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同时,有效控制造价成本,强化自身综合竞争实力,为合理控制整体建筑工程造价奠定基础。在使用该方式进行评标时,需要加强施工监督与管理,防止施工企业恶意低价竞争、使用低质材料进行施工,确保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规范性开展。在具体招投标工作中,企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不同评标方式,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佳的评标方式。

四、强化询标阶段的合理控制

招投标中需要有意识地控制施工企业的成本。如设置最高价格线,既实现成本控制目标,又防止恶意竞争事件发生。要注意的是,最高上限的招投标价格并不能随意确定,需要以市场波动的价格为参照,敏锐把握市场动态,通过合理调整对工程建设造价进行有效维护,使投标方可以在完整的标准下实施造价预算。

在招投标活动中,招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的疑问展开询问,并在文件中做出详细补充说明,这一过程可以为评标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参考依据,保障评标工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。询标环节是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共同义务与责任,可以保障投标报价的合理性,避免恶意低价竞争现象的出现,并为双方搭建沟通互动平台,共同商议合同价格,促进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,合理控制建筑工程施工成本。

五、结语

招投标是建设工程必不可少的环节,在工程领域实行招投标的目的是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工程领域实行招标投标在国外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,在我国仅有短短三十余年,仍处于一个不断完善,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阶段。不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,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,须遵循法律法规,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,规范招标程序,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,从根本上预防招投标活动中的恶性竞争,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,提高经济效益,保证项目质量。为投标方创造有利条件,为建设工程领域稳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。